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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来源: 谢洪辉】 【作者:颍泉教育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02-11】 【点击量: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了全面掌握和了解我区新学期开学及教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以推进全区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检查内容:按《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细则》实施。

  三、检查方式: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了解。

  四、检查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

  五、检查组组成人员

  总领队:刘继平

  第一组组长:李晓东 

  成    员:于学敬、乔保军、谭  振、刘  梅

  检查单位:二中、区直幼儿园、闻集、苏屯

  第二组组长:张宗伟 

  成    员:周  莉、贺利亚、丁  梅、杨世武

  检查单位:二十中、周棚、伍明、园区、五职高

  第三组组长:郭安南

  成    员:程家军、郭晓静、丁克忍、杨 涛

  检查单位:泉北、泉颍、中市、实验小学

  第四组组长:王传宏 

  成    员:黄  彪、巫锦华、刘  振、李 雪

  检查单位:行流、邵营、 四中、十九中、二实小

  第五组组长:李彩宗 

  成    员:王 康、王传军、夏振乾、张学卿

  检查单位:宁老庄、姜堂、九中、二职高

  第六组组长:李 勤

  成     员:孔敏、孟庆宇、李东雷、方芳

  检查单位:苏集、城区民办各中小学

  六、检查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周密安排;对照开学工作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二)各检查组应深入基层学校,特别是农村偏远学校和城乡薄弱学校,实地了解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严格按照检查重点工作内容认真检查。

 (三)中心校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由所在中心学校负责检查。各检查组要按照检查重点内容认真总结检查情况,检查总结务必于2月20日下午前送交督导室,督导室汇总后形成自查报告。

 七、检查结果的运用:

  检查结果作为对学校表彰奖励、资金投入、项目支持的主要依据。对问题较多的学校,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细则

 颍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颍泉区教育局

  2017年2月 10日

 

 附件

          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细则

一、学校开学条件保障 

  1. 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教学设备和资源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是否检修到位;是否有与教材配套的数字教育资源供师生使用;是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业检查行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合成材料面层跑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学校塑胶跑道进行排查和整改。

5.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是否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7.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建立中职生均拨款制度。

8.开学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是否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三节”、节约型校园教育活动。

二、规范办学行为

  1.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是否存在超大班额;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是否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节假日违规补课和提前开学行为。

2.校务公开情况。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

3.治理乱收费情况。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收取择校费;是否存在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随迁子女就学和留守儿童关爱情况。是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是否实现与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是否不收取有别于户籍学生的额外费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留守见童档案;是否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是否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营养和交通需求。

三、教师队伍管理

  1. 所有教职工是否都在编在岗;教师是否存在随意脱岗、离岗现象;学校请销假制度是否健全;教师请销假手续是否齐全。

2.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是否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收受家长礼品情况;是否存在有偿补课情况;违反规定处理情况。

3. 教师支教情况。支教教师是否到岗、是否完成受援学校安排的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是否严格遵守受援学校的考勤等一切规章制度;顶岗支教工作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量。

四、学校安全工作

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否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是否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进行排查化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

2.校舍隐患排查情况。中小学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学校是否已消除所有D级危房。

3.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制定地震、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组织演练。

4 .校园周边防控情况。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是否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5.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之中;是否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是否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教育;是否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管理后的监护责任。

五、校园文化建设

1.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是否围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2.校园文化活动开展情况,是否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交化活动;是否利用重大节庆日,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是否注重教育教学活动和团队活动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是否重视校园绿化、净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情况,努力创设良好的育人氛围和环境。

4 . 学校教室、办公室及各功能室是否整洁有序、窗明几净;学生食堂、厕所、寝室及整个校园是否有卫生死角。

六、精准扶贫工作

1.严格落实扶贫攻坚的各项工作。是否做到让全区家庭贫困的学生有学上、上好学;扶贫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切实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 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情况。是否做到“应助尽助、应贷尽贷”,将家庭中目前正在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逐一全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是否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

3.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情况。是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实现脱贫致富且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的农村家庭要停止其上学子女的相关扶持政策;对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就学,经申请审批是否纳入扶贫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