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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及优秀专业技能教师的通知

【来源: 转发】 【作者:阜阳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2-21】 【点击量:

阜教职〔2017〕13号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及优秀专业技能教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市直中职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全省、全市职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级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提高班主任工作管理水平,提升专业技能教师专业素养。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优秀班主任”及“优秀专业技能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刻苦专研、开拓进取、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高超的专业技能,必须是一线专兼职教师。

“优秀班主任”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职业中学担任职业班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所在班级在全校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优秀专业技能教师”要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并有辅导的学生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或其他比赛中获得一定奖项。若教师个人在本专业教科研中做出一定成绩的优先评选。 

二、评选范围:全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审批年检合格的民办中职学校)。

三、评选程序:根据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评选公示一周后推荐,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查无异盖章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市直中职学校直接报市职业教育局。

四、有关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评选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给予学校及个人通报批评。2016年已荣获此项奖的教师不得再参评。

五、报送时间:请各地各市直中职学校,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职业教育局。凡上报先进个人须填写登记表,附书面材料及佐证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江华峰           电话:2197157


 附件:

1.阜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及优秀专业技能教师名额分配表

    2、阜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登记表

    3、阜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专业技能教师登记表

阜阳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0日

·                                 附件:阜教职13号.doc [57.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