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评审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提供原件 |
税务登记证 |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提供原件 | |
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 | |
企业业绩 | 自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具有在校学生人数不少于1500人经营期限不低于3年的学校食堂经营承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人数或经营期限等内容,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二、综合评审
序号 | 指标 | 指标描述 | 分值 |
1 | 现场评价 | 各投标人对自己的经营理念、管理措施等向评审组阐述 | 0-50 |
2 | 经营方案 | 本项目的经营方案(应围绕经营管理、经营措施、人员配置、成本核算科学、毛利润控制合理、价格公道、高中档菜肴搭配合理、主辅品种搭配科学、食料采购、文化建设、环境布置等内容编制)。 对比各投标人的经营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 0-10 |
3 | 食品管理各项制度
| 1、采购索证、出入库台账制度、财务等制度,得0-3分。 2、食品加工、销售与储存及餐饮具制度,得0-3分。 3、伙食质量控制制度,得0-3分。 4、服务质量控制制度,得0-3分。 5、员工管理与教育长效化制度,得0-3分。 6、食品卫生安全预防制度及、自查、自纠措施,得0-3分。 7、食堂遇停电、停水、停气、食物中毒、安全保障等各种应急预案,得0-3分。 8、消防安全制度,得0-3分。 | 0-24 |
4 | 服务承诺
| 对投标人提供的下述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食堂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措施及承诺(0-4分); 2、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经营权不得转包和分包,不委托他人经营承诺(0-4分); 3、服务及让利承诺(0-4分)。 4、食品规范加工、售卖、卫生、安全保障等措施、方法及承诺(0-4分)。 | 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