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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人:徐明肖】 【发布时间:2023-08-26】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人社秘2023〕7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22号)和阜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23〕59号)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标准

1.我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教师以及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2.我市各级教研、电教机构教研人员。

3.省直单位、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的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民办学校教师(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

4.申报人员须是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

5.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日期之前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以申报;否则,不可以申报。

6.我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以及教研人员职称评审,分别依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有关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7.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工作业绩评价范围界定等问题,按《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69号)规定执行。

二、材料申报要求

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均通过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管理平台)进行管理,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继续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审核推荐。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9月7日至9月22日(逾期平台关闭,将不再受理),各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7日下午17点30分。

申报人员在申报开始之前也可上传并维护个人业绩库。

2.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

3.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登录后,请先在“职称申报”网页右上角下载并查看《操作手册》,按照说明逐步进行操作。

4.有关要求:

一是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二是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申报材料应一律将原件扫描成电子档并按原件名称命名(如“继续教育证书验证页”“阜阳市优秀教师证书”等)后,进行线上提交。

三是论文论著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

四是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上传材料应图像清晰,易于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五是学校(单位)明确审核人员,责任到人,审核人员在线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单位需上传公示无异议证明和公示材料(公示栏影像资料或公示网站截图),以及推荐意见书、岗位核准表等,岗位核准表以文件附件为准。

网上提交的所有获奖证书,均须校长在正面空白处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

(二)纸质材料申报

对于内容较多,不便上传的教案、听课记录、公开课材料、幼儿园教师的家长满意度材料等今年仍以纸质形式上报。从系统生成打印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提供一式两份的纸质版。《阜阳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职称评审审核材料鉴定表》除在系统提交扫描件外(上传至其他附件材料),还需随纸质材料一同报送。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10月8日至10日,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需同时提交的还有委托评审函(县市区人社局提供)、《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市直单位提供)、以及《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申报    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三、申报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人社部门核定岗位。各县市区在岗位清理的基础上,重新核定申报单位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数,并提前通过人社、教育部门网站公布,各职评申报单位要通过公示栏或单位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经人社部门核定的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数。除在乡村任教满足不占岗申报条件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须严格按照核定岗位推荐人员,严禁超岗位推荐。

(二)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学校(指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和中心校,下同)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推荐细则(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学校应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小组(一般不少于7人),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鼓励各学校建立推荐小组异校交流制度。推荐小组应认真审核填写《阜阳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职称评审审核材料鉴定表》,并签署意见。申报单位要对申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因违反工作程序、审核材料把关不严造成信访举报,并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分。

(三)落实公示制度。实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制度和申报公示制度。各地、各单位要确保评审政策公开、申报指标公开、推荐过程公开、申报材料公开(申报人名单及其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目录都要在校内网站、公示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严格实行申报单位、县人社局、评委会组建单位三轮公示制度。

(四)审核上报。各县市区人社、教育部门要严把审核关,对照评审标准和推荐程序要求,对学校推荐和公示情况、教师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对未按要求开展推荐工作、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对申报材料不全的,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补齐。

(五)抓好职称信访维稳。各县市区人社、教育部门要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方案,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的来访来电,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应。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对转交和收到的信件,及时认真核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时反馈处理结果。强化依法行政理念,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对来信涉及作风纪律等问题的,将转交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办理。各县市区信访情况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市级考核的重要参考。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安排实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551-63687880   0551-65329082

业务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专技科:0558-2259196

市教育局人事科:0558-2197256

颍州区人社局:0558-2787711

颍泉区人社局:0558-2102386

颍东区人社局:0558-2317850

界首市人社局:0558-4888586

临泉县人社局:0558-5390510

太和县人社局:0558-8622767

颍上县人社局:0558-4410159

阜南县人社局:0558-6677202

 

附件:

1.关于2023年度阜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2.阜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实施细则(2023版)

3.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

4.城镇教师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

5.班主任等工作经历认定表

6.阜阳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职称评审审核材料鉴定表

7.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8.单位公示证明

9.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申报   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