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阜阳经贸旅游学校!
就业信息

阜阳市教育局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办学行为

【来源: 就业办】 【作者:转载安徽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06-25】 【点击量:

阜阳市教育局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办学行为

作者:阜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0-06-25
 
  为规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确保完成年度中职招生工作任务,24日上午,阜阳市教育局召开全市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职成科长、市直中职学校校长参加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副局长蒋中福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姜连山主持会议并就近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蒋中福同志在会上做《规范中职招生行为,完成中职招生任务》主题报告,就下一步全市中职招生工作强调四点意见:一、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不动摇。国务院《规划纲要》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处理好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关系,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高中阶段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二、千方百计完成今年中职招生任务。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是137778人,省教育厅下达我市高中阶段指导性计划是83342人,其中中职招生任务是35342人,中职招生比例占高中阶段招生总量的42.4%。高中阶段职普比例不合理的县市区,要切实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要增强责任感和创新意识,确保完成今年的中职招生任务。三、要加大中职招生政策宣传引导,让学生了解职教,自愿选择学校。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政策体系以及率先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国家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等政策,大力宣传职业学校的特色和专业优势,大力宣传职业学校毕业生优秀典型和创业成就,让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职教,熟悉职校专业情况,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中职招生的秩序和信誉。四、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中职招生行为。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实施中职招生“阳光工程”,严禁虚假不实的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各生源学校及其教师不得通过向中职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严禁地方保护主义,营造中职招生绿色通道,继续实行市内中职招生统筹算总帐的办法,核算各县市区中职招生总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无故封锁行政区域外中职学校的招生信息。五、加大监查力度,维护招生秩序。维护中职招生秩序,净化中职招生市场。对于中职招生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有举报必查,发现一例,一抓到底,查实一起,严肃处理,砸其饭碗,绝不姑息,确保教育这片净土,确保中职教育健康发展。                                   (梅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