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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颍泉区教研室2011年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

【来源: 张飞】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1-02-22】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1年中小学教育教学
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
  教育教学论文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教研科研成果的主要形式之一,同时也是职称评审中教师教研科研成绩的主要体现和必备条件。根据市教育局[2011]04号文件通知,为提高教师的教研科研能力,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践的成功经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中小学(含职教、幼教)在职教师、教研员。
  二、征文内容
  征文内容主要为本人在教育教学中实践、应用先进的理念、方法和手段的感受、体验和反思,突出理论转化为实践的技艺及其引发的实效,突出本人亲历的教育教学过程及其独特的见解。可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学科教学中素质教育的实施;
  2、新课程实施的研究;
  3、新课程实验教材使用的体会;
  4、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的研究;
  5、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
  6、学科教学与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
  7、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
  8、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
  9、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研究;
  10、学科教学与非智力因素培养的研究;
  11、教法、学法研究;
  12、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研究等。
  征文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调查报告和教改实验报告等。
  三、参评论文要求
  1、参评论文必须是未公开发表或未在学术研讨会上交流的文章;
  2、论文内容翔实,观点鲜明,立意新颖,论据充分,具有说服力和研究、参考的价值;
  3、论文格式要规范,一般按“标题、单位、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的顺序书写;
  4、论文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3500字,并用方格纸工整誊写或打印;
  5、请自留底稿备用,评后原稿不再退回;
  6、文责自负。严禁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通报批评;
  7、为使广大教师经常开展教研工作,每位教师在同一学术领域内只能报送1篇论文。
  四、参评办法
  1、为维护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各单位收集的论文一律登记造册,再报送区教研室。经区教研室评选后,择优报市。市教研室拒收越级上报的论文。另外,报送时间截止后,也不再接收论文。
  2、进行区级评审时,各学科均组成论文评审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记录在案,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发生。
  3、参评论文要按规定时间报送。论文由中心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区教研室吴素芳老师处,进行登记造册。
  五、报送论文截止时间
  所有学科报送论文均为2011年3月15日之前。
                           
 
                                   颍泉区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